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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”起河南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约35%

时间:2011/10/2 17:08:49

  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了解到,自10月1日起,河南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800元、700元和600元分别调整为1080元、950元和820元,上调约35%。

  据了解,河南省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就业状况、物价指数、职工平均工资等多项因素。具体标准如下: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.2元;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5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.9元;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.7元。

  据介绍,以往河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。自今年10月1日起,河南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为职工个人缴纳的“三险一金”,在构成上将与原劳动部颁《最低工资规定》并轨。(记者双瑞)

作者:佚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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